以“团结奋进新征程 同心奋斗创伟业”为主题的2022中国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进入报送阶段,“五个一百”以正能量引领亿万流量,用主旋律奏响奋进乐章,绘就大美中国的精彩画卷。
“五个一百”勾勒中国繁荣昌盛图景。今日之中国,山河壮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功举办,神舟十三号、十四号、十五号接力腾飞,第三艘航母“福建舰”下水,首架国产C919大飞机正式交付,白鹤滩水电站全面投产……一幅幅时代巨变的壮美画卷上,写满了波澜壮阔,闪耀着璀璨荣光。“五个一百”,观察国家发展的脉络,描绘出中华大地奔腾不息的改革实践,展现社会革故鼎新的精神风貌,用情用力讲述了壮丽的时代、火热的生活、奋斗的场景,笔锋所致皆是美好风景,镜头所及都是美美的中国。
“五个一百”传播中国昂扬奋进声音。今日之中国,人民伟大。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14亿多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守望相助。粮食产量喜获“十九连丰”、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0万亿元;面对疫情防控、山火救援、抗震减灾等众多挑战,全体人民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时刻彼此扶持,或咫尺邻里、或隔着屏幕,一抹抹的温暖直抵人心……中国取得的系列成就、累累硕果,“人民”二字总是贯穿其中、延伸脉络。“五个一百”抒写了伟大人民之奋进赞歌,把英雄人民的故事传唱到祖国每个角落,把人民英雄的气概讴歌进每个人心间,让更多人在相信中国、热爱中国、赞美中国的激荡共鸣中凝聚共识,鼓舞广大人民为祖国发展进步而不懈奋斗。
“五个一百”厚植青年浓厚家国情怀。今日之中国,青春澎湃。一个国家的进步,刻印着青年的足迹;一个民族的未来,寄望于青春的力量。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航天工程,一个个日新月异的变化,让青春充满自信与自豪;穿行在大街小巷的外卖小哥,奔忙在北京冬奥会赛场和疫情防控中的志愿者,每一抹动人的平凡之光,让青春充满向上向善的力量……指尖跃动间、镜头挥舞处,涌动的是满满正能量,生动展现了新时代90后、00后的责任担当。“五个一百”不断涌现青年“微光”,让更多的人感受青年的家国情怀,也推动更多的青年人在民族复兴征程中擦亮青春底色。
与祖国同行,为时代放歌。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勇往向前,总有一种精神时刻照亮前方。“五个一百”让正能量澎湃大流量,展现大美中国的崭新气象、勾画人民英雄的感人至深、激昂时代青年的朝气蓬勃,让我们踏着“五个一百”的奋进鼓点,努力以“大美中国”的强劲“音符”,奏响“同心奋斗”的精彩乐章。(文/马铭泽 图/李恒毅)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